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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東南:關于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告
發布時間:2020-06-02 01:38:10
證券代碼:002263 證券簡稱:*ST東南 公告編號:2020-025 浙江大東南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浙江大東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 日停牌 一天,2020 年 6 月 3 日開市起復牌; 2、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6 月 3 日起撤銷退市風險警示。證券簡稱由“*ST 東 南”變更為“大東南”,證券代碼 002263 保持不變; 3、股票交易的日漲跌幅限制由 5%變更為 10%。 一、公司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情況 公司因 2016 年度、2017 年度連續兩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均為負值,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第 13.2.1 條的相關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對公司股票于 2018 年 5 月 2 日起實行“退市風 險警示”處理,股票簡稱改為“*ST 東南”。 三、公司申請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的情況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披露了《2018 年年度報告》,根據中匯會計師事 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的《2018 年度審計報告》(中匯會審【2019】2670 號),公司 2018 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 4,008.76 萬元,追溯調整后為 4,232.09 萬元。根據《股票上市規則》 第 13.2.11 條的規定:“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后,首個會計年度審計結果表明本規則第 13.2.1 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情形已消除 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請對其股票交易撤銷退市風險警示?!?019 年 6 月 27 日, 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四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申請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的議案》,同日公司向深圳證券交易所遞交了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的申請。 公司主要從事各類塑料薄膜及新材料薄膜的研發、生產和銷售,2019 年, 塑料薄膜產品占營業收入的 99.94%;塑料薄膜產品銷量 148,726 噸,較上年同 期增長 13.36%,其中主要產品 BOPET 膜銷量 73,818 噸,營業收入較上年同期增 加 7,477 萬元,毛利率 17.58%;新材料光學膜產品銷量 48,039 噸,營業收入較 上年同期增加 9,419 萬元,毛利率 13.50%,增長幅度較大。綜上,公司主營業務盈利能力顯著改善,持續經營能力持續增強。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披露了《2019 年年度報告》,根據立信會計師事 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標準的無保留意見”的《2019 年度審計報告》 (信會師報字【2020】第 ZF10152 號),公司 2019 年度實現營業收入 164,571.55 萬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 6,019.88 萬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 4,744.15 萬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 222,813.01 萬元。 公司分別于 2019 年 7 月 3 日、2020 年 4 月 23 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關 于對浙江大東南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報的問詢函》(中小板年報問詢函【2019】第 434 號)、《關于對浙江大東南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報的問詢函》(中小 板年報問詢函【2020】第 27 號);2020 年 5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關于對深圳 證券交易所 2018 年年報問詢函(中小板年報問詢函【2019】第 434 號)的回復》、 《關于對深圳證券交易所 2019 年年報問詢函(中小板年報問詢函【2020】第 27號)的回復》(詳見巨潮資訊網 www.cninfo.com.cn)。公司董事會根據《股票 上市規則》第 13.1.1 條、第 13.2.1 條和第 13.3.1 條規定進行逐項自查,自查 認為:公司涉及退市風險警示的情形已經消除。截至目前,公司生產經營一切正常,亦不存在董事會無法正常召開會議并形成董事會決議的情形;公司因違規擔保事項導致部分銀行賬戶被凍結,不存在主要銀行賬號被凍結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違規提供資金的情形,且違規擔保的余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 10%。綜上,公司未觸及《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需要實行退市風險警示或其他風險警示的情形。 四、公司申請事項獲得深圳證券交易所審核情況 公司提交的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申請獲得深圳證券交易所審核通過,按照《股 票上市規則》有關規定,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6 月 2 日停牌一天,2020 年 6 月 3 日開市起復牌:證券簡稱由“*ST 東南”變更為“大東南”,證券代碼 002263保持不變,股票交易的日漲跌幅限制由 5%變更為 10%。 五、風險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浙江大東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 年 6 月 2 日
稿件來源: 電池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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