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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塑科技: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發布時間:2020-04-18 01:35:34
證券代碼:000973 證券簡稱:佛塑科技 公告編號:2020-30 佛山佛塑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特別提示 本次股東大會召開期間沒有增加、否決或變更提案的情況。 二、會議召開的情況 1.現場會議召開時間:2020 年 4 月 17 日(星期五)上午 10:30 時 網絡投票時間: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0 年 4 月 1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 票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0 年 4月 17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間的任意時間。 2.現場會議召開地點: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汾江中路 87 號三樓會場。 3.召開方式: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長黃丙娣 6.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與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及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三、會議的出席情況 參加本次會議表決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 23 人,代表股份 259,948,149 股,占公 司有表決權總股份的 26.870%。其中: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表4 名,代表公司有表決權股份 258,909,249 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26.763%;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的股東 19 名,代表公司有表決權股份 1,038,900 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107%;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投票表決及網絡投票表決的中小股東及中小股東代表 21 名,代表公司有表決權股份 1,596,700 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165%。 公司董事李靜女士、獨立董事周榮先生因疫情防控等原因請假,5 名董事、4 名 監事、2 名高級管理人員及見證律師出席了會議。 四、提案審議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采取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 1.審議通過了《公司 2019 年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 259,643,049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9.883%;反 對 305,100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117%;棄權 0 股。 其中:出席會議中小股東表決情況:同意 1,291,60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 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80.892%;反對 305,10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19.108%;棄權 0 股。 2.審議通過了《公司 2019 年度董事會報告》 同意 259,302,149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9.751%;反 對 646,000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249%;棄權 0 股。 其中:出席會議中小股東表決情況:同意 950,70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 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59.542%;反對 646,00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40.458%;棄權 0 股。 3.審議通過了《公司 2019 年度監事會報告》 同意 259,139,249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9.689%;反 對 808,900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311%;棄權 0 股。 其中:出席會議中小股東表決情況:同意 787,80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 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49.339%;反對 808,90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50.661%;棄權 0 股。 4.審議通過了《公司 2019 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同意 259,139,249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9.689%;反 對 808,900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311%;棄權 0 股。 其中:出席會議中小股東表決情況:同意 787,80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 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49.339%;反對 808,90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50.661%;棄權 0 股。 5.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 2019 年度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議案》 同意 259,115,949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9.680%;反 對 832,200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320%;棄權 0 股。 其中:出席會議中小股東表決情況:同意 764,50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 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47.880%;反對 832,20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52.120%;棄權 0 股。 6.審議通過了《關于續聘公司 2020 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 同意 259,139,249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9.689%;反 對 808,900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311%;棄權 0 股。 其中:出席會議中小股東表決情況:同意 787,80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 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49.339%;反對 808,90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50.661%;棄權 0 股。 7.審議通過了《關于續聘公司 2020 年度內部控制審計機構的議案》 同意 259,139,249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9.689%;反 對 808,900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311%;棄權 0 股。 其中:出席會議中小股東表決情況:同意 787,80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 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49.339%;反對 808,90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50.661%;棄權 0 股。 8.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發行超短期融資券的議案》 同意 259,139,049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9.689%;反 對 809,100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311%;棄權 0 股。 其中:出席會議中小股東表決情況:同意 787,60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 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49.327%;反對 809,10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50.673%;棄權 0 股。 五、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1.律師事務所名稱:北京市康達(廣州)律師事務所 2.律師姓名:王學琛、杜旭豪 3.結論性意見:本所律師認為,本次會議的召集與召開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均符合《公司法》、《證券法》、《股東大會規則》、《網絡投票實施細則》和佛塑科技章程等相關規定,本次會議的決議合法、有效。 六、備查文件 公司二�一九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稿件來源: 電池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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