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贛鋒鋰業: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公告
發布時間:2020-09-05 01:19:12
證券代碼:002460 證券簡稱:贛鋒鋰業 公告編號:臨 2020-076 江西贛鋒鋰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發行 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公告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江西贛鋒鋰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贛鋒鋰業”、“發行人”或“公司”)和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平安證券”、“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 144 號])、《深圳證券交易所可轉換公司債券業務實施細則(2018 年 12 月修訂)》(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業務辦理指南第 5 號――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等相關規定組織實 施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 “可轉債 ”或 “贛鋒轉 2”)。 本次公開發行的 可轉換公司債券將向發行人在股 權登記日( 2020 年 8 月 5 日,T-1 日) 收市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 “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原 A 股股東優先配售,原 A股股東優先配售后余額部分(含原 A股股東放棄優先配售部分)采用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交易系統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發行。請投資者認真閱讀本公告及深交所網站(www.szse.cn)公布的《實施細則》。 一、投資者重點關注問題 本次可轉債發行在發行流程、申購、繳款和投資者棄購處理等環節發生重大變化,敬請投資者重點關注,主要變化如下: 1、本次發行的原 A 股股東優先配售日與網上申購日同為 2020 年 8 月 6 日 (T日),網上申購時間為 T 日 9:15-11:30,13:00-15:00。原 A股股東在參與優 先配售時,需于 2020 年 8 月 6 日(T 日)在其優先配售額度之內根據優先配售 的可轉債數量足額繳付資金。原 A 股股東及社會公眾投資者在參與余額部分的網上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2、投資者應結合行業監管要求及相應的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合理確定申購金額。主承銷商發現投資者不遵守行業監管要求,超過相應資產規?;蛸Y金規模申購的,則該配售對象的申購無效。投資者應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全權委托證券公司代為申購。 3、投資者參與可轉債網上申購只能使用一個證券賬戶。同一投資者使用多個證券賬戶參與同一只可轉債申購的,或投資者使用同一證券賬戶多次參與同一只可轉債申購的,以該投資者的第一筆申購為有效申購,其余申購均為無效申購。確認多個證券賬戶為同一 投資者持有的原則為證券賬戶注 冊資料中的 “賬戶持有人名稱”、“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均相同。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以 T-1 日日終為準。 4、網上投資者申購可轉債中簽后,應根據《江西贛鋒鋰業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 A 股可轉換公司債券網上中簽結果公告》(以下簡稱“《網上中簽結果公 告》”)履行資金交收義務,確保其資金賬戶在 2020 年 8 月 10 日(T+2 日)日 終有足額的認購資金,投資者款項劃付需遵守投資者所在證券公司的相關規定。投資者認購資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后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放棄認購的最小單位為 1 張,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的部分由主承銷商包銷。 5、當原 A 股股東優先認購和網上投資者申購的可轉債數量合計不足本次發 行數量的 70%時,或當原 A股股東優先繳款認購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可轉債數量合計不足本次發行數量的 70%時,發行人及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協商是否采取中止 發行措施,并及時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 委員會(以下簡稱 “中國證監會”)報告,如中止發行,將公告中止發行原因,擇機重啟發行。 本次發行的可轉債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以余額包銷的方式承銷。包銷基數為 210,800 萬元,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網上資金到賬情況確定最終配售結果和包銷金額,包銷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本次發行總額的 30%,即原則上最 大包銷金額為 63,240 萬元。當包銷比例超過本次發行總額的 30%時,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啟動內部承銷風險評估程序,并與發行人協商一致后繼續履行發行程序或采取中止發行措施,并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如果中止發行,公告中止發行原因,并將在批文有效期內擇機重啟發行。 6、投資者連續 12 個月內累計出現 3 次中簽但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結 算參與人最近一次申報其放棄認購的次日起 6 個月(按 180 個自然日計算,含次日)內不得參與新股、存托憑證、可轉債及可交換債的申購。放棄認購情形以投資者為單位進行判斷。放棄認購的次數按照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的新股、存托憑證、可轉債及可交換債累計計算;投資者持有多個證券賬戶的,其任何一個證券賬戶發生放棄認購情形的,放棄認購次數累計計算。不合格、注銷證券賬戶所發生過的放棄認購情形也納入統計次數。證券公司客戶定向資產管理專用賬戶以及企業年金賬戶,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中“賬戶持有人名稱”相同且“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相同的,按不同投資者進行統計。 7、本次發行的承銷團成員的自營賬戶不得參與申購。 8、投資者須充分了解有關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的相關法律法規,認真閱讀本公告的各項內容,知悉本次發行的發行流程和配售原則,充分了解可轉換公司債券投資風險與市場風險,審慎參與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申購。投資者一旦參與本次申購,主承銷商視為該投資者承諾:投資者參與本次申購符合法律法規和本公告的規定,由此產生的一切違法違規行為及相應后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二、本次發行的可轉債分為兩個部分 1、向在股權登記日(2020 年 8 月 5 日,T-1日)收市后登記在冊的原 A 股 股東實行優先配售。其中: (1)原 A 股股東的優先認購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配售簡稱為“贛鋒 配債”,配售代碼為“082460”;原 A 股股東網上優先配售可轉債認購數量不足 1張的部分按照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配股業務指引執行,即所產生的不足 1 張的優先認購數量,按數量大小排序,數量小的進位給數量大的參與優先認購的原 A股股東,以達到最小記賬單位 1張,循環進行直至全部配完。 (2)原 A 股股東持有的“贛鋒鋰業”股票如托管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證券 營業部,則以托管在各營業部的股票分別計算可認購的張數,且必須依照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配股業務指引在對應證券營業部進行配售認購。 (3)原 A 股股東除可參加優先配售外,還可參加優先配售后余額的申購。 2、社會公眾投資者通過 深交所交易系統參加網上申購。網上申購 簡稱為 “贛鋒發債”,申購代碼為“072460”。每個證券賬戶的最低申購數量為 10 張(1,000 元),超過 10 張必須是 10張的整數倍。每個賬戶申購數量上限為 10,000 張(100 萬元),超出部分為無效申購。 重要提示 1、江西贛鋒鋰業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已獲得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20]1398 號文核準。本次發行的可轉債簡稱為“贛鋒轉 2”,債券代碼為“128126”。 2、本次發行人民幣 210,800 萬元可轉債,每張面值為人民幣 100 元,共計 21,080,000 張,按面值發行。 3、本次發行的可轉債將向發行人在股權登記日(2020 年 8 月 5 日,T-1 日) 收市后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原 A 股股東優先配售,原 A 股股東優先配售后余額部分(含原 A 股股東放棄優先配售部分)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發行。 4、原 A 股股東可優先配售的贛鋒轉 2 數量為其在股權登記日(2020 年 8 月 5 日,T-1 日)收市后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持有贛鋒鋰業的股份數量按每股配售 1.9292 元面值可轉債的比例計算可配售可轉債金額,再按 100 元/張 的比例轉換為張數,每 1 張(100 元)為一個申購單位。原 A 股股東的優先配售 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配售簡稱為“贛鋒配債”,配售代碼為“082460”。 原 A 股股東網上優先配售可轉債認購數量不足 1 張的部分按照中國結算深 圳分公司配股業務指引執行,即所產生的不足 1 張的優先認購數量,按數量大小排序,數量小的進位給數量大的參與優先認購的原 A 股股東,以達到最小記賬單位 1 張,循環進行直至全部配完。 原 A 股股東除可參加優先配售外,還可參加優先配售后余額的申購。原 A 股股東參與網上優先配售的部分,應當在 T 日申購時繳付足額資金。原 A 股股東參與網上優先配售后余額的網上申購部分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5、發行人現有 A 股總股本 1,092,648,516 股,公司回購專戶不存在庫存股, 可參與本次發行優先配售的股本為 1,092,648,516 股。按本次發行優先配售比例計算,原 A 股股東最多可優先認購 21,079,375 張,約占本次發行的可轉債總額21,080,000 張的 99.9970%。由于不足 1 張部分按照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配股業務指引執行,最終優先配售總數可能略有差異。 6、社會公眾投資者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參加發行人原 A 股股東優先配售后 余額的網上申購,申購簡稱為“贛鋒發債”,申購代碼為“072460”。每個賬戶 最低申購數量為 10 張(1,000 元),每 10 張為一個申購單位,超過 10 張的必 須是 10 張的整數倍,每個賬戶申購數量上限是 10,000 張(100 萬元),如超過 該申購上限,超出部分為無效申購。申購時,投資者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7、本次發行的贛鋒轉 2 不設持有期限制,投資者獲得配售的贛鋒轉 2 上市 首日即可交易。 8、本次可轉債發行并非上市,發行人在本次可轉債發行結束后將盡快辦理有關上市手續,上市事項將另行公告。 9、投資者請務必注意公告中有關贛鋒轉 2 的發行方式、發行對象、配售/ 發行辦法、申購時間、申購方式、申購規則、申購程序、申購價格、票面利率、申購數量、認購資金繳納和投資者棄購處理等具體規定。 10、投資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賬戶或資金進行申購,也不得違規融資或幫他人違規融資申購。投資者申購并持有贛鋒轉 2 應按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執行,并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1、本公告僅對發行贛鋒轉 2 的有關事宜進行說明,不構成本次發行贛鋒轉 2 的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欲了解本次贛鋒轉 2 的詳細情況,敬請閱讀《江西贛鋒鋰業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 A 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以下簡稱“《募 集說明書》”),該募集說明書已于 2020 年 8 月 4 日(T-2 日)在巨潮資訊網 (www.cninfo.com.cn)披露。 12、投資者須充分了解發行人的各項風險因素,謹慎判斷其經營狀況及投資價值,并審慎做出投資決策。發行人受政治、經濟、行業環境變化的影響,經營狀況可能會發生變化,由此可能導致的投資風險應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本次發行的可轉債無流通限制及鎖定期安排,自本次發行的可轉
稿件來源: 電池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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