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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011:寶泰隆:關于召開寶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7寶材01”2017年第一次債券持有人會議的通知
2017-09-30 08:00:00
債券簡稱:17寶材01                                      債券代碼:145297

                 關于召開寶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7寶材01”

                2017年第一次債券持有人會議的通知

    特別提示

    (一)根據《寶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2017年公司債券之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以下簡稱“《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的約定,債券持有人會議須經持有本次未償還債券本金總額10%以上(含10%)有表決權的債券持有人(包括債券持有人代理人)出席方可召開。

    (二)根據《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的約定,債券持有人會議作出的決議,須經本次未償還債券持有人(包括債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二分之一以上通過方為有效。但對于免除或減少發行人在本次債券項下的義務以及變更本規則的決議,須經本次未償還債券持有人(包括債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才能生效。債券持有人進行表決時,每一張本次未償還債券(面值為人民幣100 元)擁有一票表決權。

    (三)根據《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的約定,債券持有人會議決議自決議通過之日起生效,但其中涉及須經相關監管部門批準的事項,經相關監管部門批準后方能生效,生效日期另有明確規定的決議除外。債券持有人單獨行使債權權利,不得與債券持有人會議通過的有效決議相抵觸。

    債券持有人會議根據本規則審議通過的決議,對于所有本次債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會議、未出席會議、反對決議或放棄投票權的債券持有人、持有無表決權的本次債券之債券持有人,以及在相關決議通過后受讓本次債券的債券持有人),在其債券持有期間均有同等效力和約束力。

    根據《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寶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2017年公

司債(第一期)募集說明書》、《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和《寶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受托管理協議》(以下簡稱“《債券受托管理協議》”)的規定,金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元證券”)作為寶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7寶材01”的受托管理人,就召集“17寶材01”2017年第一次債券持有人會議事項通知如下:

    一、債券發行情況

    根據《寶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一期)

發行結果公告》,寶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

一期)的發行工作已于2017年1月13日結束,發行規模為人民幣1000萬元,

債券票面利率為固定利率6.5%,發行日為2017年1月13日,起息日為2017年

1月13日。

    二、會議召開的基本情況

    (一)會議召集人、主持人:金元證券

    (二)會議時間:2017年10月30日上午9:00

    (三)會議召開和表決方式:通訊方式召開,投票表決

    (四)會議召開地點: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盈泰中心2號樓16層金元證

券

    (五)債權登記日:2017年10月23日(以下午15:00時交易時間結束后,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債券持有人名冊為準)

    (六)會議審議事項

    審議表決《關于修改
<股票質押擔保協議>
 第9.2條的議案》、《關于修改<

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第二十二條的議案》、《關于寶泰隆部分股票解除質押的議案》。

    (七)出席會議的人員

    1、于債權登記日當日交易結束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托管名冊上登記的所有本次債券持有人,為有權出席該次債券持有人會議的登記持有人。全體債券持有人均有權出席債券持有人會議,并可以書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債券受托管理人和發行人應當出席債券持有人會議。

    2、下述債券持有人在債券持有人會議上可以發表意見,但沒有表決權,并且其代表的本次公司債券數額不計入合計未償還債券的數額:

    (1)發行人自持的本次債券;

    (2)債券持有人為本次債券的擔保人;

    (3)債券持有人為持有發行人10%以上股份的發行人股東;

    (4)債券持有人為上述發行人、擔保人、持有發行人10%以上股份的發行人股東的關聯方。

    3、金元證券及發行人委派的人員。

    4、出質人黑龍江寶泰隆集團有限公司委派的人員。

    5、見證律師。

    (八)會務負責人及聯系方式:

    會務負責人:黃蕓

    聯系方式:010-83958979

    三、出席會議的債券持有人登記辦法

    1、本次未償還債券持有人為機構投資者,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出席會議的,應出示本人身份證、能證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資格的有效證明和持有本次未償還債券的證券賬戶卡或適用法律規定的其他證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的,代理人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明文件、被代理人(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依法出具的投票代理委托書、被代理人身份證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次債券的證券賬戶卡或適用法律規定的其他證明文件。

    2、登記方式:符合上述條件的、擬出席會議的債券持有人可通過郵件或郵寄方式將本通知所附的參會回執(參會回執樣式,參見附件二)及上述相關證明文件,于2017年10月27日17:00前通過傳真、郵件或郵寄方式送達下述債券受托管理人,郵寄方式的接收時間以債券受托管理人工作人員簽收時間為準。

    3、聯系方式

    債券受托管理人:金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4001號時代金融中心23層

    聯系人:黃蕓

    電話:010-83958979

    郵箱:huangyun@jyzq.cn

    四、表決程序與效力

    (一)本次債券持有人會議以通訊方式投票表決(表決票樣式,參見附件三)。

    (二)債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對擬審議事項表決時,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對或棄權。未填、錯填、字跡無法辨認的表決票或未投的表決票均視為投票人放棄表決權利,其所持有本次債券的表決權對應的表決結果應計為“棄權”。債券持有人應于2017年10月30日17:00前將表決票通過傳真、郵件或郵寄方式送達債券受托管理人,郵寄方式的接收時間以債券受托管理人工作人員簽收時間為準。

    (三)每一張本次未償還債券(面值為人民幣100元)擁有一票表決權。

    (四)債券持有人會議作出的決議,須經本次未償還債券持有人(包括債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二分之一以上通過方為有效。但對于免除或減少發行人在本次債券項下的義務以及變更本規則的決議,須經本次未償還債券持有人(包括債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才能生效。

    (五)債券持有人會議對書面通知中列明的議案進行表決,作出決議;未在書面通知中列明的議案在本次債券持有人會議上不得進行表決。債券持有人會議審議提案時,不得對提案進行修改,否則,有關變更應當被視為一個新的提案,不能在本次債券持有人會議上進行表決。

    (六)債券持有人會議根據本規則審議通過的決議,對于所有本次債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會議、未出席會議、反對決議或放棄投票權的債券持有人、持有無表決權的本次債券之債券持有人,以及在相關決議通過后受讓本次債券的債券持有人),在其債券持有期間均有同等效力和約束力。

    五、其他事項

    (一)出席會議的債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需辦理出席登記;未辦理出席登記的,不能行使表決權。

    (二)本通知內容若有變更,會議召集人將以公告方式在債券持有人會議召開日前5個工作日之前發出補充通知,敬請投資者留意。

    特此通知

    附件一:寶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7寶材01”2017年第一次債券持有人

會議議案

    附件二:“17寶材01”2017年第一次債券持有人會議參會回執

    附件三:“17寶材01”2017年第一次債券持有人會議表決票

    附件四:“17寶材01”2017年第一次債券持有人會議授權委托書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關于召開寶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7寶材01”2017年

第一次債券持有人會議的通知》之簽署頁)

                                                     寶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月日

金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月【】日

附件一:

寶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7寶材01”2017年第一次債券持有人

                                   會議議案

    1、議案一:《關于修改
 <股票質押擔保協議>
  第9.2條的議案》 2、議案二:《關于修改
  <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
   第二十二條的議案》 3、議案三:《關于就“17寶材01”所質押的寶泰隆部分股票解除質押的議 案》 議案一: 《關于修改
   <股票質押擔保協議>
    第9.2條的議案》 各位債券持有人: 為便于在債券存續期內股票解質押的實際操作,特提請將原《股票質押擔保協議》第9.2條規定: “當標的股票連續1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變動導致被質押的股票平均市值 超過本次債券未償還本息數額的2倍時,甲方有權申請質押資產進行增值釋放, 即對超過2倍部分的財產進行釋放。釋放后,剩余股票股數*解除質押股票手續 日前 20 個交易日寶泰隆股票收盤價的均價不得低于本次債券未償還本息的 2 倍”, 修改為: “當標的股票連續1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變動導致被質押的股票平均市值 超過本次債券實際發行額及一年利息之和的2倍時,甲方有權申請質押資產進行 增值釋放,即對超過1.5倍部分的財產進行釋放。釋放后,剩余股票股數*解除 質押股票手續日前20個交易日寶泰隆股票收盤價的均價不得低于本次債券實際 發行額與其一年利息之和的1.5倍”。 上述修改未偏離《股票質押擔保協議》中所約定的基礎質押倍數1.5倍的設 置,不會對“17寶材01”的還本付息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請各位債券持有人審議。 議案二: 《關于修改
    <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
     第二十二條的議案》 各位債券持有人: 依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布的《上海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上市規則(2015年 修訂)》(以下簡稱“上市規則”)第5.3.5條的規定,“受托管理人或者自行 召集債券持有人會議的提議人(以下簡稱“召集人”)應當至少于持有人會議召開日前10個交易日發布召開持有人會議的公告”。因本期債券采用股票質押擔保的方式提供增信,在質押股票價格上漲達到質權釋放條件時需召開債券持有人會議對解除部分股票質押進行審議,為提高效率,在上市規則允許的條件下,特提請將原《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第二十二條規定: “債券持有人會議召集人應至少在會議召開之日前15個工作日在監管部門 指定的至少一家媒體上以公告形式通知全體債券持有人、有權列席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擬修改為: “債券持有人會議召集人應至少在會議召開之日前10個工作日在監管部門 指定的至少一家媒體上以公告形式通知全體債券持有人、有權列席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 請各位債券持有人審議。 議案三: 《關于就“17寶材01”所質押的寶泰隆部分股票解除質押的議案》 各位債券持有人: 《股票質押擔保協議》第九條規定,當標的股票連續1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 格變動導致被質押的股票平均市值超過本次債券未償還本息數額的2倍時,甲方 有權申請質押資產進行增值釋放。 質押財產釋放和置換的程序:質押資產的增值釋放前,甲方(指黑龍江寶泰隆集團有限公司)應向乙方(指金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書面申請。質押資產的增值釋放視為擔保物將發生重大變化的特殊情形,乙方應遵照《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規定的程序召集債券持有人會議,由債券持有人會議對是否同意出質人釋放和置換相應標的股票作出決議。當標的股票的市值達到本協議約定的增值釋放條件時債券持有人會議應當予以通過。乙方應于決議作出之日起三日內將表決結果與甲方溝通并與甲方確定具體的解除質押股票手續日。 根據《股票質押擔保協議》、《股票質押擔保協議之補充協議》及《
     <股票質押擔保協議>
      之補充協議(三)》,截止目前,就“17寶材01”,甲方共計質押寶泰隆股票2,718,455股無限售流通股給乙方。 因標的股票以連續10個交易日收盤價均價計算的初始質押股票的價值已超 過本期債券本金及一年息之和的2倍,按照原協議第九條的相關規定,甲方向乙 方申請對部分質押股票進行釋放。 請各位債券持有人審議。 附件二: “17寶材01”2017年第一次債券持有人會議參加回執 茲確認本人/本單位或本人/本單位授權的委托代理人,將出席“17寶材01” 2017年第一次債券持有人會議。 債券持有人(簽署): (公章): “17寶材01”債券持有人證券賬戶卡號碼: 持有“17寶材01”債券張數(面值人民幣100元為一張): 參會人: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年 月日 附件三: “17寶材01”2017年第一次債券持有人會議表決票 序 會議議案 同反棄 號 意對權 債券持有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個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持有本次債券張數(面值人民幣100元為一張): 表決說明: 1、請就表決事項表示“同意”、“反對”或“棄權”,在相應欄內畫“√”,并且對同一項議案只能表示一項意見: 2、未填、錯填、字跡無法辨認的表決票或未投的表決票均視為投票人放棄表決權利,其所持有本次債券的表決權對應的表決結果應計為“棄權”。 附件四: “17寶材01”2017年第一次債券持有人會議授權委托書 茲全權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單位/本人出席“17寶材01”2017年 第一次債券持有人會議,并代為行使表決權。 本人對本次會議各項議案投同意、反對或棄權票的指示: 序 會議議案 同反棄 號 意對權 注:1、請在“同意”、“反對”、“棄權”任意一欄內打“√”; 2、如果委托人不做具體指示,視為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決。 3、授權委托書復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如本授權委托書指示表決意見與表決票有沖突,以本授權委托書為準,本授權委托書效力視同表決票。 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證號碼(法人營業執照號碼/負責人身份證號): 委托人持有本次債券張數(面值人民幣100元為一張): 委托人的證券賬號: 受托人簽名: 受托人身份證號碼: 委托日期:2017年【】月【】日 委托期限:自本授權委托書簽署之日起至本次債券持有人會議結束之日止。 
     
    
   
  
 
稿件來源: 電池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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