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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成新能:關于開展資產池業務的公告
發布時間:2020-09-05 01:13:33
證券代碼:300080 證券簡稱:易成新能 公告編號:2020-096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開展資產池業務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體董事會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召 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開展資產池業務的議案》,同意公司及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孫公司與浙商銀行合作開展資產池(涌金司庫版)業務,共享不超過人民幣肆億伍千萬元整(4.5 億元)的資產池額度,即用于該業務的質押資產累計即期余額不超過人民幣肆億伍千萬元整(4.5 億元),業務開展期限內該額度可循環使用。 一、資產池(涌金司庫版)業務情況概述 1、業務概述 資產池(涌金司庫版)業務是指銀行為滿足公司對所擁有的資產進行統籌管理、使用的需要,向公司提供的集資產管理與融資服務等功能于一體的綜合金融服務平臺,是銀行對企業提供流動***務的主要載體。 資產池入池資產是指公司合法擁有的,向協議銀行申請管理或進入資產池進行質押的權利或流動資產,包括但不限于存單、商業匯票等。 資產池項下的票據池業務是指銀行對入池的紙質、電子商業匯票進行統一管理、統籌使用,向公司提供的集票據托管和托收、票據代理查詢、票據貼現、票據質押池融資、業務統計等功能于一體的票據綜合管理服務,能夠有效提高公司資產利用效率、降低公司財務成本。 2、合作銀行 本次擬開展資產池業務的合作銀行為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業務期限 上述資產池(涌金司庫版)業務的開展期限為自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之日起一年有效,具體業務開展期限以銀行最終審批期限為準。 4、實施額度 公司及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孫公司共享不超過人民幣肆億伍千萬元整(4.5 億元)的資產池額度,即用于開展該業務的質押、抵押的資產合計即期余額不超過人民幣肆億伍千萬元整(4.5 億元),在上述額度內可循環使用,且在任一時點的總余額不超過人民幣肆億伍千萬元整(4.5 億元)。 二、資產池(涌金司庫版)業務的風險與風險控制 公司開展資產池業務,應收票據和應付票據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況會導致托收資金進入公司向合作銀行申請開據商業匯票的保證金賬戶,有可能對公司資產流動性造成一定影響。公司可以通過用新收票據入池置換保證金的方式消除這一影響,流動性風險可控。 公司開展上述業務后,將安排專人與銀行對接,建立臺賬、跟蹤管理,及時了解到期票據托收解付情況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據入池,保證入池的票據的安全和流動性。審計部門負責對資產池業務開展情況進行審計和監督。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公司涌金司庫業務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風險可控。 三、決策程序和組織實施 1、在額度范圍內公司董事會授權公司董事長或其授權人行使具體操作的決策權并簽署相關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確定公司和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孫公司可以使用的資產池具體額度、金額等; 2、授權公司財務部門負責組織實施資產池業務。公司財務部門將及時分析和跟蹤業務進展情況,如發現或判斷有不利因素,將及時采取相應措施,控制風險,并第一時間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3、審計部門負責對資產池業務開展情況進行審計和監督; 4、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公司資產池業務的具體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 四、獨立董事獨立意見 本次公司及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孫公司與浙商銀行合作開展資產池(涌金司庫版)業務,共享不超過人民幣肆億伍千萬元整(4.5 億元)的資產池額度,可以提升公司資產的流動性和效益性,減少公司資金占用,降低財務成本,優化財務結構,提高資產利用率。本事項表決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我們同意公司及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孫公司與浙商銀行開展總額不超過人民幣肆億伍千萬元整(4.5 億元)的資產池(涌金司庫版)業務。 五、備查文件 1、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 2、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于第五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相關議案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稿件來源: 電池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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