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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韜股份:關于擬發行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的公告
發布時間:2020-07-29 01:03:45
股票代碼:002733 股票簡稱:雄韜股份 公告編號:2020-050 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擬發行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 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為進一步拓寬融資渠道、優化資金來源結構和期限結構,深圳市雄韜電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20 年 7 月 27 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 2020 年第五次會議審議,審議通過《關于擬發行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的議案》,該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公司擬向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申請注冊發行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PPN),總額度不超過 6 億元。具體方案如下: 一、融資方案 公司向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申請注冊發行定向債務融資工具,具體方案如下: 1、發行規模(注冊額度):不超過人民幣 6 億元(含 6 億元)。 2、發行方式:由承銷機構(已在中國人民銀行備案的金融機構)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定向發行。 3、發行日期:在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注冊有效期(兩年)內擇機一次或分期發行。 4、發行利率:根據各期發行時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市場狀況,以簿記建檔的結果最終確定。 5、發行期限:發行期限不超過 1 年 6、增信措施:深圳擔保集團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擔保 7、資金用途:公司及公司合并范圍內子公司補充流動資金、償還債務和項目建設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要求的企業生產經營活動。 8、決議有效期: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后,在本次發行定向工具的注冊及存續有效期內持續有效。 二、授權事宜 根據公司本次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的安排,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發行相關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管理辦法》、《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定向發行注冊工作規程(2020 版)》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公司董事會擬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在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框架和原則下,從維護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則出發,全權辦理與本次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有關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確定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發行的具體條款、條件和其他事宜; 2、決定聘請為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提供服務的中介機構; 3、在上述授權范圍內,負責修訂、簽署和申報與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發行有關的一切協議和法律文件,并辦理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發行的相關申報、注冊和信息披露手續; 4、如監管部門對發行政策或外部市場條件發生變化,除涉及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須由股東大會重新表決的事項外,根據監管部門的意見對本次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有關事項進行相應調整; 5、辦理與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發行相關的其他事宜; 6、本授權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上述授權事項辦理完畢之日止。公司董事會擬提請股東大會同意董事會授權董事長為本次發行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的獲授權人士,代表公司根據股東大會的決議及董事會授權具體處理與本次非公開發行定向債務融資工具有關的事務。 三、審批程序 公司已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 2020 年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 了《關于擬發行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的議案》及《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全部事宜的議案》。本次發行非公開 定向債務融資工具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并在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接受注冊后方可實施,發行最終方案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注冊通知書為準。 四、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發行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事項有助于增加公司資金流動性,促進公司經營發展對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不存在重大影響,不會損害公司及股東的利益,對公司業務的獨立性無影響。 五、獨立董事意見 經審慎核查,我們認為,公司擬在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申請發行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募集的資金將主要用于補充公司流動資金、償還債務、項目建設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要求的企業生產經營活動。通過發行定向工具有利于拓寬公司融資渠道、優化財務結構,促進公司良性發展,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們一致同意《關于擬發行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的議案》,并同意將上述議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六、其他事項 本次發行事項尚需獲得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的批準,發行最終方案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注冊通知書為準。本公司將根據事項的進展情況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 年 7 月 29 日
稿件來源: 電池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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